星期四, 3月 03, 2005
...   轉貼 - 你怎麼知道神存在?

真的有一位神嗎?人怎能確知其存在呢?

我們相信神的存在,以及有關這一類的問題,皆能得到清楚的解答。我們知道神存在的理由,是因他的確如此告訴我們,並且向我們啟示自己。

如果神是沉默的,那對處於在困境的人類來說,就毫無幫助。幸好,事情不是這樣。神不僅存在,且將這個事實告訴我們有關他是誰、是怎樣的一位神、以及對世界所計劃的一切事。

藉著聖經已向人類啟示出這些事情。聖經已証明它本身不只是一本書,更是神的話。神話語的印証對那些誠心誠意思考神話語的人來說是再確實不過的。

由於聖經為神自身所作的詮釋,許多人因此想要摧毀它,如馬丁路德所說的:“大能的統治者──亞歷山大、埃及和巴比倫的王子、波斯的帝王、希臘的羅馬皇帝猶流和亞古士督──向這本書發怒,想毀滅它,並將它連根拔掉,但他們一無所成。

“他們過去了,但這本書仍存留著,並且將永遠、完全和完整的存留下去,正如聖經起初所闡明的。誰這樣幫助了它──誰保護它抵擋如此強大的反對勢力?確實沒有人,只有神自己、是萬有之主。”

甚至法國懷疑派的盧梭(Rousseau)也看到聖經裡有其不一樣的地方。“我必須承認,聖經的權威令我震驚。傳道者是如此的聖潔,就像在對我的心說話,有令人驚異的真理的品格,而且是那樣的完美,不能摹仿的。它若是人的創作,那創作者比最偉大的英雄還偉大。”(《宗教引句百科全書》第32頁)

所以聖經給了我們足夠的理由,相信它是永生神的話,這位神確實存在,且將自己啟示給世人。

我們知道神存在的另一個理由,是因曾道成肉身。成為人的耶穌基督是全能的神。聖經說:“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”(約一:14)。事實很清楚,耶穌來到地上,啟示出神是誰,以及和神的關係(約一:18)。

如果有人想知道神是誰以及是怎樣的,他只要看耶穌基督就行了。如拜倫(Lord Byron)說的:“如果人曾是神,或神曾是人,耶穌基督兩者都是。”(《宗教引句百科全書》第81頁)

神下降來到人中,而不是人往上尋找神。正如革塞(Casserley)解說道:“福音提供了最終極真理的知識,是人藉哲學注定無法尋得的。因為神的本性決定了人靠頭腦去尋求探索,不能發現神。只有當神主動啟示自己時,我們才可能認識他。”(J.V.Langmead Casserley,The Christian in Philosophy,New York,Charles Scribner's Sons,1951,p.21).

耶穌從死裡復活,証明自己是神。也是這個事實,向不信的世界証明其真理。如梅秦(Machen)所說:“耶穌的門徒用以征服世界的武器,不只對永恆原則的理解,而是歷史的信息,是確實發生的事,就是‘復活了’的信息。”(J.G.Machen,Christianity and Liberalism,PP.28,29)

如此我們有聖經,和耶穌基督,作為兩項有力的理由,來証明神的存在。沒有其他宗教或哲學,提出証明証實神的存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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